国家医保局近日编制印发《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(试行)》,将现行综合诊查类价格项目整合为36项,新增设立“航空医疗转运”项目、“安宁疗护”项目等,单独设立“上门服务费”,更好促进医疗服务质量提升。
医保、医疗、医药密不可分,共同为人民健康保驾护航。聚焦医保、医疗、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,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,保障患者都能及时获得更具有临床价值和成本效益的医疗服务,始终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方向和重点。改善群众就医体验,更加重视人文关怀,检验医改成效和医疗服务、医疗技术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准,就是看患者的切身感受和公众的普遍评价。
近年来,为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,国家医保局全面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,根据市场变化和医疗服务质量进行有升有降的调价。也就是说,规范整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,把医疗机构收取的手术费、治疗费、诊疗费、护理费、检查费等医疗服务费用计价单元统一起来,通过完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,既为群众减轻医药负担,也为促进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持,让医疗服务更高效、更贴心。
按照“成熟一批、发布一批”的工作思路,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、国家医保局此次编制印发的立项指南,参考2023年版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,将现行综合诊查类价格项目映射整合为36项,包括诊查费、床位费、转运费等项目。而将“航空医疗转运”“安宁疗护”“住院单人间床位费”“上门服务费”等纳入立项指南之中,则彰显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人民性,凸显了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的鲜明走向。
时下,我国已经进入以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超过14%为标志的中度老龄社会,人口老龄化伴随的老年人认知、运动、感官功能下降以及营养、心理等健康问题日益突出。国家卫健委的数据显示,78%以上的老年人至少患有一种慢性病,失能老年人数量持续增加,老年人看病就医的难题也日益突出。为了方便老年人等院外患者享受高质量的医疗服务,立项指南单独设立“上门服务费”,更加支持便利看病就医,回应了老龄化社会的求医诉求。
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,是与药品耗材集采改革、医药价格治理相互独立又相互协同的重要改革任务,直接关系医疗服务的质量安全、能力和水平。过去,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由各省价格部门牵头制定,各省之间价格项目不仅数量差异较大,价格项目的名称、项目内涵、计价单位以及耗材收费等也有较大差异。规范整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,把各地的医疗服务项目“方言”变成全国统一的“普通话”,无疑让群众有了更舒适的就诊环境、更便捷的医护服务、更暖心的就医体验。
悠悠民生,健康为大。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,各族群众对健康服务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,不仅要看得上病、看得好病,还要看病更舒心、服务更贴心。国家医保局此次编制的立项指南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、以公益性为导向,给群众就医提供实实在在的便利,为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标注了新坐标,为增强群众就医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刷新了新高度。(林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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